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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等8部门决定设立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为落实“增设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重大开放举措,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