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坚持源头防控和系统管理,加强危险废物、重金属、尾矿和高风险化学品环境风险管控,构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体系,保障环境安全。
防控环境风险,提升处置能力是关键。根据《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我省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及利用处置,审慎发展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依法依规严格管控填埋处置设施建设,最大限度减少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同时,鼓励废铅蓄电池、脱硝催化剂、含盐废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进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
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是必须守住的底线。对此,我省提出,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设,到2022年年底前,县(市)区全部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同时,鼓励偏远地区建设移动式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实现医疗废物就地处置,设区的市级政府至少明确一座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提升处置能力。
着眼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我省提出,完善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运、处置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行视频监控、智能称重、电子标签等集成智能物联网设备应用。同时,强化危险废物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重金属及尾矿治理也是“十四五”时期我省生态环境治理的重点。对此,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将完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依法依规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推动实施一批重金属减排工程,持续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强化尾矿库污染防治措施,“一库一策”解决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十四五”时期,我省将全面提升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能力,构建“预防预警应急一体化”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多学科、多领域的环境应急专家库及政企互补的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着力培育一批社会化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区域联动的应急响应与调度支援机制。2023年年底前,建立与排污许可证相衔接的全省污染源基础信息库。2025年年底前,完成区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实现重点区域、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