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从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贵阳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专项规划》于日前出台。《专项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实现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5000人以上,开展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不少于5000人次。
“十四五”期间,贵阳市将以“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为载体,实施好残疾人就业十项行动: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推动50人(含)以上的市级机关和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
二是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推进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足额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是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对安置残疾人就业但是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民营企业,给予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及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四是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
五是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大力扶持辅助性就业发展,帮助有需求的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大力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活动,为就业困难残疾人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推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残疾人就业。
六是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乡村振兴产业基地予以扶持。扶持残疾人或其家庭成员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和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农村寄递物流等行业。持续做好易地搬迁残疾人就业帮扶。
七是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建立残疾大学毕业生“一人一策”就业服务台账,精准开展“一对一”就业服务。
八是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加快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标准建设,规范开展盲人保健按摩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多渠道开发盲人就业新业态。
九是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
十是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免费为有培训需求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含重度残疾和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家庭成员)提供职业技能、实用技术和创业培训;鼓励开展“师带徒”、订单式、定岗式、岗前培训等;对自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残疾人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