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厦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的通告,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行动,依法重点查处十类涉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包括驾驶超标或来历不明的电动自行车违法上路;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规载人载物、占用机动车道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思明、湖里区严管路段(在思明、湖里区登记上牌的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除外);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生产、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非法拼装、改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法停放;电动自行车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
通告中明确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指以电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根据通告,思明、湖里区细分了31条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严管路段,包括湖滨北路(湖滨西路路口至湖滨中路路口)、镇海路(鹭江道路路口至新华路路口)、建业路(湖滨北路路口至筼筜路路口)、白鹭洲路(湖滨北路路口至厦禾路路口)、仙岳路(嘉禾路路口至禾山路路口)、金尚路(吕岭路路口至枋湖北二路路口)、嘉禾路(南山路路口至湖里大道路口)、湖里大道(宜宾北路路口至长岸路路口)、火炬路(嘉禾路路口至新丰路路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