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出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有5大方面、12条举措,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延续去年“1+N”助企纾困政策体系做法,即出台“1”个聚焦受疫情影响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普惠性政策加“N”个各区、各行业助企政策,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在“普惠性政策”方面,我市新出台12条措施,从加大金融支持、减轻税费负担、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支持企业稳岗、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等五个方面,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渡难关谋发展。
譬如,4月至6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逾期利息。
对承租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属、区属独资、全资、绝对控股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屋及保障性配套商业用房从事生产经营,且最终承租人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022年免除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街镇行政区域或因落实防疫要求严重影响经营活动的,再免除3个月租金,全年合计免除6个月租金。
为促进受影响行业加快恢复,《措施》还拿出“真金白银”进行补贴。在今年4月至6月举办网上消费季活动,安排3000万元以发放数字消费券、红包等形式开展促消费活动,积极参与数字人民币试点,带动形成消费热点,所需资金由各区安排支出;因停航影响其厦金客运船舶所产生的费用按照每艘客船每月6万元予以补助……
另外,我市去年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的“N”个助企纾困政策,将有近20个政策同步延续,市区相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订中,将于近期陆续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