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证券之星原创| 2023-01-04 13:12:39


(相关资料图)

1月4日新力金融公开信息显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公司控股股东的唯一股东安徽省供销集团有限公司主要领导及公司董事长、董秘前往深圳市比克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克动力)郑州工厂进行初步考察,了解比克动力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未针对该事项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违反了《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5号)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新力金融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新力金融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2.5亿元,同比下降18.17%;归母净利润-232.97万元,同比下降126.22%;扣非净利润44.35万元,同比下降93.64%;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8552.28万元,同比下降7.82%;单季度归母净利润686.82万元,同比下降12.61%;单季度扣非净利润452.05万元,同比下降5.93%;负债率48.89%,投资收益522.44万元,财务费用4534.97万元,毛利率81.58%。

新力金融(600318)主营业务: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融资租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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