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再迎来重量级IPO.近日,上交所官网发布公告,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卫星”)科创板IPO获得受理,这家商业卫星独角兽企业正式开启A股的征程。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长光卫星“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拥有72颗在轨遥感卫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其技术十分先进,就在阿根廷世界杯夺冠后,“吉林一号”上周还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地标方尖碑附近,拍摄到了人山人海、巡游欢庆的场面。
(相关资料图)
据悉,长光卫星此次拟募资26.83亿元,持续投入“吉林一号”卫星星座的建设。预计2023年底前实现138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任意点10分钟的重访能力。
未来三年将发射超200颗卫星
长光卫星是我国商业遥感卫星领域的“独角兽”企业。资料显示,其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是我国第一家商业遥感卫星公司。公司由吉林省政府、中科院长春光机所、社会资本以及技术骨干出资成立。2015年10月7日,由公司自主研发的“吉林一号”组星成功发射,开创了我国商业卫星应用的先河。“吉林一号”卫星是我国第一颗自主研发的商用高分辨率遥感卫星。
经过多年的建设,目前公司“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拥有72颗在轨遥感卫星,涵盖视频、高分、宽幅、红外、多光谱等多种光学遥感卫星,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亚米级商业遥感卫星星座,在遥感信息服务上占据优势地位,并逐渐成为全球重要的航天遥感信息来源。
“吉林一号”卫星星座的建设情况
据介绍,以现有在轨卫星测算,“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可对全球任意地点实现每天23~25次重访,具备全球一年覆盖2次、全国一年覆盖6次的能力,为国土安全、地理测绘、土地规划、农林生产、生态环保、智慧城市等各领域提供了高质量的遥感信息和产品服务,对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而长光卫星目前也有着巨额的卫星遥感数据积累。公司目前存档数据库遥感数据总量已经超过13.00PB,时间范围始于2015年10月。同时公司存档数据库仍保持实时高速膨胀,全球每日新增拍摄面积超过500.00万平方公里。基于海量的数据积累,公司可提供长时间序列的快速存档数据查询、数据订购与提取等服务,支持海量时空数据库中影像查询的秒级服务响应。
未来三年的发展目标方面,长光卫星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将以安装一个全球无死角、全天时、全天候的太空监测网为目标,持续投入“吉林一号”卫星星座的建设,预计2023年底前实现138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任意点10分钟的重访能力;2025年底前实现300颗卫星在轨,具备全球天覆盖的能力,同时进一步拓展高分辨红外、高光谱、SAR等多种观测手段。以此计算,未来三年长光卫星将发射超200颗卫星。
募集超26亿元
研发63颗卫星
此次IPO长光卫星拟募资26.83亿元,其中六成资金将投向“吉林一号”卫星星座(二期)建设。
公告显示,“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计划总投资14.69亿元,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卫星系统及运载火箭系统两部分。卫星系统建设包括研制并发射“吉林一号”高分系列、宽幅系列遥感卫星63颗,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星座服务能力,在太空形成覆盖全球的卫星星座集群,缩短对任一地点的重访周期;运载火箭系统通过采购发射服务方式进行,保障卫星组网批量发射。2022年12月9日,“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已发射了高分03D47~50星、平台01A01星共计5颗卫星。
随着本项目63颗卫星组网完成,“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日采集能力将达到2884万平方公里,进一步实现海量高清遥感数据的储备,从而为下游客户提供多维度遥感数据应用服务。
主营业务增长迅速
但尚未盈利
随着公司在轨卫星数量的逐步增加,长光卫星遥感信息服务能力逐渐增强,收入快速增长,2019年度到2021年度,公司卫星遥感信息服务收入分别为1599.98万元、9086.64万元和1.82亿元,复合增长率为237.04%。
但公司还尚未盈利,2019-2021年以及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净利润分别为-3.91亿元、-3.91亿元、-2.2亿元、-2.06亿元。
对于未能盈利的原因,长光卫星表示,主要原因系公司致力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每年需要承担较大的卫星折旧成本及较高的研发投入,同时公司从建设“吉林一号”卫星星座至形成系统的服务能力需要一定过程,同时相比较国外商业航天领域,我国商业航天起步较晚,商业遥感卫星产业的发展需要经历一个培育过程,导致前期公司销售规模较小,销售收入不能覆盖同期发生的卫星折旧成本、研发费用、人员成本等支出。
因此,公司此次选择的上市标准为:“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股权结构分散
无控股股东、实控人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长光卫星目前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0%的单一股东;亦不存在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单一股东,发行人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任何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对此,长光卫星也提示,公司股权相对分散,不排除存在因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公司决策效率低下、贻误业务发展机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分散的股权结构导致公司上市后有可能成为被收购的对象,从而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给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带来潜在的风险。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