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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广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佳兆业健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兆业健康股权基金”)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投资者适当性调查程序不完整;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未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重大事项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报告;未及时向基金业协会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广东证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故决定对佳兆业健康股权基金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佳兆业健康股权基金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于收到决定后30日内将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报告及相关责任人的书面检查报送广东证监局。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